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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收到各項稅捐繳款書後,請務必於期限內繳稅,如在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仍未繳納,將會被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。稅務局表示,行政執行分署會採取對欠稅人存款、薪資扣押或拍賣財產等方式強制執行,欠稅達一定金額以上,還會被限制出境。該局呼籲,民眾應如期繳稅,以維護自身權益,如因工作繁忙或人在國外,擔心遺漏、忘記或有不方便繳納的情形,可申請利用金融機構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納、退稅,既省時又便利。聯絡人:賴秀燕 聯絡電話:037-323633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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